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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早晚市场食品经营业户与路边食品经营摊贩食品安全教学资料

更新时间:2024-04-02 15:04:24点击次数:189次字号:T|T

齐齐哈尔市早晚市场食品经营业户与路边食品经营摊贩

食品安全教学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4、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

5、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81号)

6、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经营核准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7、《黑龙江省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解读

8、【一图读懂】食品摊贩合规经营指引(2023版)

9、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小餐饮合规经营指引(2023版)》的通告

10、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11、人、机、料、法、环,知识点全在这儿了

12、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安全科普动漫

13、食品添加剂三定三查一检制度(学习参考)

14、各类食品储存间距汇总(学习参考)

15、市场监管总局公布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17、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18、早晚市食品安全管理员教学一

19、早晚市食品安全管理员教学二

20、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考题库

21、十必须十严禁!早夜市食品安全告诫提示

       为规范早、夜市食品摊贩经营行为,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特发布早、夜市食品摊区食品安全告诫提示。
十必须:
必须公示登记卡和健康证明(销售直接入口食品)。
必须符合经营规范的着装要求。
必须保证经营所需设备设施符合经营要求且整洁卫生。
必须设置防蝇、防虫、防尘设施。
必须及时清理经营场地垃圾及餐厨废弃物。
必须查验及留存购货凭证、质量合格证明。
必须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必须做到经营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必须做到生熟、干湿、鲜活食品分开储存。
必须做到食品外包装及容器无毒、无害。
十严禁:
严禁销售“三无”、过期、变质等食品。
严禁直接入口的食品裸露销售。
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
严禁反复使用烹饪用油加工油炸食品。
严禁制售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
严禁以生鲜乳为原料制售乳制品。
严禁从事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严禁制售保健食品。
严禁制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
严禁制售婴幼儿辅助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等。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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