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局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备案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及有关事项的通告》(黑市监通【2022】38号)的改革工作,从2022年7月15日起,申请人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时,依托“齐齐哈尔市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同步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按照要求逐步填写相关备案信息,由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多证合一”流程完成登记。
在经营范围中含有以下规范表述:
1.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2.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3.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
4.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
5.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备案:
一、设立、变更一并办理
市场主体可以自主选择在设立、变更经营范围时通过“多证合一”模式一并办理。申请人可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齐齐哈尔市”(https://qqhr.zwfw.hlj.gov.cn/?flag=false)“齐齐哈尔市企业开办一网通” 模块,填报备案需采集的信息。完成备案信息填报后,相关信息将自动推送至“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完成备案。
二、单独办理
申请人可通过“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服务平台”
(http://222.171.236.86:8089/entservice/api/v1.0/index)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模块,填报备案需采集的信息,完成备案。具体流程如下:
①首先,在我的代理界面,填写要办理业务的企业或个体等信息,完成我的代理的绑定。
②点击我要办事,选择全部服务事项,在食品经营许可选项下找到预包装备案。
③填写申请表信息后,点击保存下一步按钮,稍作等待生成电子文档后。
④点击签名按钮,立即签名,扫码完成签名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备案申请提交。